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栾川县人民医院眼部手术,术后患者眼部感染死亡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10-18 10:39:22

       栾川栾川乡雷湾村白内障患者常泉,于2016年6月22日受栾川县人民医院医生徐某预约前去做“白内障复明手术”,手术后第二天病人出现了眼磨,头疼症状,直至23号晚23时疼痛难忍,自觉有溢物(化脓)渗出,徐医生告诉患者病情严重,她无法治疗,建议转洛阳治疗,家属自备车辆于凌晨3点左右到达洛阳市中心医院,中心医院的医生看过病情后说:“太严重了,我们也无能为力,赶紧去省医院”,又连夜赶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,于24日早上7点多到达。立即挂号急诊,当时患者已经几近晕倒,急诊科大夫看到病情严重立即找专家就诊,郑大一附院李秋明教授查看病情后说:“感染这么严重,怎么现在才来,眼睛里全是脓,眼睛保不住了,可能需要摘除”,随即告诉手术室需要加做急诊,在做了各项术前检查后,于24日下午13点到15点进行了清创手术,术后第三天教授查房告知患者病情虽然得到控制,但必须摘除眼球,要不会感染另一只眼睛。7月5日下午患者突感胸闷,呼吸不畅,于6日早上病情突然加重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医生诊断为死于因眼部感染诱发的心肺并发症。

      常某死后,家属找栾川县医院理论,然而医院给出的答复是:手术失败致人间接死亡,只要不超过千分之三,医院无任何过错,也无任何责任,更不会承担半毛钱的经济损失!告状、尸检随便!

      对于医院的答复,愤怒的患者家属无法理解,质疑医生在术前没有做常规检查,而术后出现感染并未引起医生重视,建议转院却认为不用救护车运送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。

网上搜索白内障手术,发现这个手术属于眼科常见的手术,风险还是比较低的,术后一般来说不会复发,但是建议去三甲大医院眼科做更有保障,而白内障手术的最大风险是眼球内感染,眼球内容物是最好的培养基,一旦感染,常致眼球失明,而像常某这样直接导致死亡的后果,应该也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。希望双方能够妥善解决纠纷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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