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,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: 邢台市大梁庄人民剧场家属院有一居民长期生产销售一种名为“风湿骨痛胶囊”的药品,接到举报后,执法人员立即将线索通报给公安机关,并与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开展联合行动,通过连夜蹲点摸排,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住所,专案组随即对嫌疑人住所进行了突击检查, 经查在岳某住所厨房抽屉内发现“风湿骨痛胶囊”15瓶,在其卧室床下发现“风湿骨痛胶囊”说明书2包(约2000张),在其院内东侧储藏室内发现已使用完的氯唑沙宗片铝塑板1包(约1200板)。
经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,“风湿骨痛胶囊”中检出了“氯唑沙宗”成分。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按照规定对上述产品出具了假药认定意见,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。犯罪嫌疑人岳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,办理了取保候审。2018年6月,群众举报,岳某在取保候审期间,无视法律权威,继续配制销售“风湿骨痛胶囊”。接到线报后,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,并一同前往岳某住处,现场再次发现其配制的“风湿骨痛胶囊”,岳某对其继续配制销售“风湿骨痛胶囊”的行为供认不讳,被公安机关当场抓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