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,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已经成为我市实施“蓝天工程”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。究竟什么样的车辆属于黄标车?最简单的方式,就是看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(以下简称环保标志)的颜色。目前,我市向车辆核发的环保标志一共有两种,分别为“绿色标”和“黄色标”。如果核发的是黄色环保标志,那就意味着这辆车为黄标车。
黄标车一般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,是指在新车定型时,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,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。
所谓国I排放标准,是指自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,我国参照欧洲一号排放标准,对含司机在内乘员数不超6人的车辆设立的排放标准,即一氧化碳排放不得超过3.16克每公里;碳氢化合物排放不得超过1.13克每公里。
而国Ⅲ排放标准是,碳氢化合物排放量不得超过0.66克每公里,一氧化碳排放量不得超过2.1克每公里,微粒排放量不得超过0.1克每公里,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过5克每公里。
其实,市民还可以在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站,通过输入车辆型号、发动机型号、车架号等关键词,了解所有车辆是否为黄标车。对于少量无法通过系统进行查询的车型,还有一种比较简单的辨别方式,就是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来判定。基本可以这样说,在丹东地区,多数2000年以前生产的车辆,应该都属于黄标车。